氣瓶檢驗站的設施條件
氣瓶檢驗站的設施條件
1、氣瓶檢驗站應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(對于充裝站設立的檢驗站要有明確的隸屬關系和法人)。 2、檢驗站必須有獨立的檢驗場地、設施、人員及質量保證體系。 3、檢驗站的設置、建筑、必須符合有關的防火、防爆、環境保護和勞動保護的要求。檢驗場地應能適應于氣瓶檢驗工藝流程合理布置的要求,場地面積應與業務量相適應。 4、應有一名技術負責人,技術負責人應由從事氣瓶檢驗兩年以上的工程師擔任。檢驗任務量較小的檢驗站技術負責人可以兼職,檢驗任務量較大的檢驗站技術負責人不能兼職。 5、具有與檢驗任務量相適應的持證檢驗員,檢驗任務量較大的檢驗站,不少于三人,檢驗任務量較小的不少于兩人。按所檢驗的氣瓶類別和任務量,檢驗站還應配備一定數量的崗位技術工人、附件維修人員和安全員。 6、氣瓶檢驗站至少應有以下設施和工器具: (1)氣瓶內剩余的有毒、可燃氣體或液體的回收、置換和處理裝置及相應的安全設施。并應滿足環保、安全方面的要求。 (2)瓶閥裝卸設備:有條件的單位或檢驗量較大的單位應有瓶閥裝卸機,手工方法裝卸瓶閥的,不得采用易損于瓶體和瓶閥的工具或方法。 (3)氣瓶表面清理裝置:氣瓶檢驗前必須進行表面除銹,對內表面銹蝕的氣瓶,還必須進行內部除銹。氣瓶的除銹必須采用機械除銹裝置,如除銹機、噴砂(丸)裝置,檢驗任務量較小的檢驗站可暫時用 手提電動鋼刷代替。 (4)氣瓶檢修的工具、設備和檢驗測定氣瓶表面劃痕、裂紋、腐蝕、凹陷、鼓包等缺陷的量具、卡具等專用工具及樣板、放大鏡等。 (5)氣瓶內部檢驗設備:如內窺鏡或電壓不超過 24V、功率不小于5W 的照明裝置。 (6)超聲波測厚儀。 (7)稱量氣瓶重量的衡器,其量程應與所檢氣瓶重量相適應。 (8)檢修瓶口螺紋的螺紋量規和絲維。 (9)檢驗、檢修瓶閥的工具、量具和毒性、可燃性氣體瓶閥氣密性試驗裝置。瓶閥氣密性試驗裝置應能夠進行瓶閥的全開、全閉和開啟任意狀態時的瓶閥氣密性試驗。 (10)氣瓶外表面缺陷修磨工具。 (11)打印檢驗標記用具,如噴漆、漆色、色環、字樣的設備和工具。 7、無縫瓶站、焊接瓶站、液化瓶站還應有以下設施: (1)。清除瓶內殘留物、油脂、腐蝕產物的裝置。檢驗液化石油氣瓶或瓶內壁附有油脂的氣瓶,還必須配備蒸汽吹掃裝置,并應保證吹掃后的液化石油氣瓶內可燃氣體濃度小于 0.4%(體積濃度)。 (2)。機械裝卸防震膠圈裝置,檢驗任務量較小的檢驗站可采用手工裝卸。 (3)。電動水壓試驗裝置和氣瓶內部干燥裝置,水壓設施應符合GB9251《氣瓶水壓試驗方法》的有關要求。氣瓶水壓試驗裝置與瓶口的聯接應采用專用螺紋接頭,禁止采用使瓶體承受軸向壓緊力的密封裝置,若所檢氣瓶種類中含禁油氣瓶、則必須配備禁油氣瓶專用試壓 裝置,裝置上應有明顯的禁油標志。高壓無縫氣瓶檢驗站還必須配備殘余變形測定裝置,采用內測法測量殘余變形的裝置,應每三個月測量一次管路壓水量(B 值)并經常清洗玻璃量管。檢驗任務量較大的檢驗站、氣瓶倒水應機械化。 (4)。同試驗方法相適應的氣密性試驗裝置、器具和氣源、采用浸水法氣密試驗時,應有相應的水槽和氣瓶機械吊運裝置。 (5)。破壞性處理報廢氣瓶的工具和設備。 8、焊接瓶站或液化瓶站焊縫無損探傷可以外協。 9、乙炔瓶站還應有以下設備和工器具。 (1)。氮氣氣源和充氣裝置,氣體干燥器,水槽和機械吊運裝置。 (2)。測量填料間隙的專用塞尺。 (3)。乙炔、丙酮回收裝置與儲存容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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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
2014-11-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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